在以往的行政处罚中,由于“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对同一案件可能有“轻重不一”的处罚结果。从8月1日起,我省将120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中可以划分层次的条款进一步细化、分解成了17084项。在一个案件的处理中,哪些应该“从轻”、哪些应该“从重”处罚,“轻重”到什么程度,都有了更明晰的标准。行政执法的自由度被大大缩小,随意处罚、徇私枉法现象也将受到更大的约束。
昨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河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情况通报会,介绍全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细化情况。
据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许和介绍,从8月1日起,省直50个部门制定的裁量标准已经全部公布实施。这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共对120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中能够进行划分的4271条标准进行了细化,分解成17084项,共184万字。读者可登录省政府法制网(查看。
“由于违法行为千变万化,行政处罚长期以来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许和说,但正因为没有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加以限制,个别行政执法人员误认为裁量权可以随意行使,甚至把自由裁量权当成“自留地”。随意处罚、重过轻罚、轻过重罚、有过不罚、徇私枉法的现象屡禁不止。
此次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将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处罚种类选择、罚款幅度选择等“自由度”的条款,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度等,划分为3至5个档次。这样,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处罚时,有了更细的执行标准,尽可能做到“同案同罚、过罚相当”。
省政府“两转两提”办副主任、省纪委监察厅效能监察室主任刘长青在会上表示,省纪委监察厅将结合有关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按新的标准执行的,严肃查处。如有群众受到不公正处罚,或者发现有不按新规、随意处罚的现象,可以拨打举报投诉,或发送投诉邮件至。
井盖被盗,在城市道路上并不是稀罕事儿。但是,如果井盖丢失后7天,仍然“狮子大张口”,没有修复,那么,相关责任单位就要接到“罚单”了。
按规定,在城市道路使用中,如果出现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井、箱盖或其他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没有及时补缺或修复;城市道路施工现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等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井、箱盖或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超过一周没有修复的,处5000元至1万元罚款;超过15天的,处1万至1.5万元罚款;超过30天的,处1.5万至2万元罚款。城市道路施工现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或者是施工后,没有及时清理现场,造成轻微后果的,处5000元至1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5万至2万元罚款。
按规定,在城市动物园内,不能摆摊设点,违反规定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在具体处罚时,按摆设摊点的面积界定“轻、重”。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摊点面积在2至5平方米的,处200元至500元罚款;面积在5至10平方米的,处500元至800元罚款;面积在10至15平方米及以上的,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
在游乐园内,如果有的地方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对游客作出安全保护说明或警示,没有警示或者没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护措施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其中,未对游客进行安全保护说明或者警示的,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护措施的,处以2万元至3万元罚款。
按规定,单位或个人都应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逾期不缴的,对单位可处应缴费用的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缴费用的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罚款。
在执行时,哪些应该轻罚,哪些应该重罚?处罚标准根据未缴纳费用的时间,将其定为轻微违法、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其中,逾期10天不缴费的为“轻微”违法,对单位处1倍且不超过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1倍且不超过200元罚款;逾期20天的为“一般违法”,对单位处2倍且不超过2万元罚款,对个人处2倍且不超过500元罚款;逾期30天的属“严重违法”,对单位处3倍且不超过3万元罚款,对个人处3倍且不超过1000元罚款。
按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在具体执行时,根据垃圾占用的体积来衡量违法行为的“轻”和“重”。其中,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占1立方米以下的,对单位处5000元至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元罚款;占1至2立方米的,对单位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对个人处100元罚款;占2至3立方米的,对单位处3万元至4万元罚款,对个人处150元罚款;占3立方米及以上的,对单位处以4万元至5万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去超市、商店买东西,每样东西都贴有“价格标签”。如果不标明价格,或者顾客去结账时,另外加收费用的,都将受到处罚。按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其中,不标明价格在5种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下同),责令改正;不标明价格在5种以上10种以下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不标明价格在10种以上20种以下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不标明价格在20种以上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市场上某类商品价格过高或者过低,将会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在特定的时期,政府会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对特定的商品规定“指导价”。
而这些商品的经营者就必须按“指导价”执行,按规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新实行的裁量标准又将处罚细化为四个“档次”,分别为: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下同),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并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并处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200万元以上的,并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按规定,5种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都要受到处罚。其中包括: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谎报火警;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在具体执行中,裁量标准有“一般”和“严重”两个等级。其中,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如果行为人能主动悔改,且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如果行为人拒绝悔改、不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则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对于谎报火警,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或5日以下拘留;谎报火警,影响灭火救援或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医院使用过的酒精棉球、药品包装盒、针剂等,可不能当成普通的垃圾来处理。这些医疗废物中,含有很多有害的病原体及有毒有害的化学、放射物质,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处理不当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按规定,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违规者,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还有10类问题,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及规范的;未按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的等。
“一房多卖”行为要受到重罚。按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时,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收取定金,草签协议,在限期内改正的,处以2万元罚款;未在限期内改正且已经收取房款的,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有问题,也要受处罚。按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以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在规定期限内返修,经验收合格的,处以房屋总造价的1%以下的罚款;返修不及时,造成房屋质量恶化或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处以房屋总造价的1%以上2%以下罚款,另外赔偿损失。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提前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预售行为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向买受人收取预付款或定金、排号费等其他形式的预付款,在限期内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按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破坏原房屋墙体、节能效果等,都要受罚。其中,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负荷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在公路上试驾车,对自己、对他人的安全都将造成威胁。按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处罚时,是按“次”来论轻、重的。其中,初次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第二次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多次(指3次以上)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拒不改正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另外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客运车辆看见路边有人招手,就停靠一旁拉上过路乘客;出了车站,不走高速,却慢慢悠悠地兜圈子,拉满人才走,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
按规定,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路线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其中,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初次被查处的,处1000元罚款;1个月以内两次以上违章和长期不进站经营10天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连续两次违法行为的相隔时间在10日以内或两个月内3次以上违章的、长期不进站经营10天以上的、客运站门口200米范围路段内停车上客的、沿途停靠拉客造成超载的等严重情形,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看乘客是外地的不熟悉道路,出租车司机就乱兜圈子绕远路,“狂宰”乘客。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可以举报,出租车司机最高会被罚1000元。
按规定,出租车不装置并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拒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具体处罚时分三个层次。因不可抗力拒载乘客或绕路行驶的,不予处罚;首次拒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两次以上拒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不按规定装置并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去KTV包房,或者去其他歌舞娱乐场所,有的地方虽标明“未成年人禁止入内”,但实际上,对未成年人的到来并不阻拦。甚至有的地方根本没有任何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志。
按规定,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暴力、等禁止内容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其中,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没收非法财物,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按规定,禁止批发、零售、储运以下商品: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健康物质兑制的酒类商品;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等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酒类商品。
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商品,并可视情节轻重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未造成损害后果的,没收非法商品,处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后果的,没收非法商品,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饭店就餐,结完账索要时,饭店以用完了或者没有等理由拒绝给顾客开具。这样的情况,饭店要受到处罚。
按规定,对不依法领购、不开具的;或者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私售、倒买倒卖;贩运、窝藏假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份数在3份以内,或造成税款流失5万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下同),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数量在3份以上10份以下,或造成税款流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数量在10份以上,或造成税款流失10万元以上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跟团旅游,在出发之前,旅行社与旅游者要签订合同。按规定,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合同;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由旅政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其中,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旅游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旅游费用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旅游费用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旅游费用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停业整顿1个月;旅游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停业整顿2个月至3个月。
有些旅行社为牟取暴利,与旅游地的商店、游乐场所联合“宰客”,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额外安排的活动。对此,《旅行社条例》规定,对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其中,按照对旅游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来确定处罚轻重。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未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或者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对旅行社处10万元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处1万元的罚款;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对旅行社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不管是煤矿企业还是其他事故多发的单位,主要领导可都要始终绷紧“安全弦”。出现事故不及时组织抢险,或者迟报、漏报事故,将近一年的收入可能就打了“水漂”。
按规定,事故发生后,如果出现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拒绝接受调查、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以及事故发生后逃匿等更加恶劣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并承担刑事责任。
去农贸市场、超市买蔬菜、水果等,都要用秤来称重量;去医院、诊所检查身体,要用到血压计、B超等医疗计量器具。
按规定,对计量偏差超出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或者故意改变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责令改正、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补足商品数量,增加赔偿商品价款1倍的损失。具体标准为:计量偏差超出国家和本省规定(最大范围)20%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下同),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偏差超出20%以上50%以下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5倍以下罚款;偏差超出50%以上的,或故意改变计量器具准确度的,并处违法所得3.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按规定,对组织策划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的,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其中,在具体裁量时,按非法所得数额定轻重。对组织策划的,经营额10万元以下的,处50万元罚款;经营额超过100万元的,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对介绍、诱骗他人参加的,经营额不超过10万元的,处10万元罚款;经营额超过100万元的,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明知是搞活动,却还为其提供经营、培训场所或货源、仓储等条件的,按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其中,违法所得不超过3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罚款;违法所得超过3万元不超过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不超过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超过20万元的,处以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在住房建设、房屋装修方面,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
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游乐园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在交通运输方面,有《河南省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高速公路(含连接线)路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这两个都是对《公路法》的细化)等;在旅游管理方面,有《河南省旅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旅游条例》等;
在烟酒销售管理方面,有《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裁量标准、《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裁量标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裁量标准等。(记者王倩)